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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融媒讯(文图/杨华张琦)近日,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郭连法庭成功调解了一桩再婚老人离婚纠纷案件,通过进村入户诉前调解,该起矛盾顺利化解。
原告史某,女,68岁。被告刘某,72岁。原告史某诉称,其与刘某在2016年登记结婚,婚后刘某与史某生活习惯差异巨大,性格之间有矛盾,在生活了几年后,被告刘某意图将史某赶出家门。现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故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解除原、被告双方婚姻关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被告刘某辩称同意离婚,但是不同意分割财产,被告刚刚做完手术,并无存款,地里的庄稼也都是被告一直在种,家中房屋也都是老房子并没有装新房,而且双方是重组家庭,婚后没有生育子女,原告在村环保队工作有经济收入,被告自身只种地为生,特别是近几年被告身体不好,看病吃药等花销增大,双方为此经常发生纠纷。因此被告同意离婚,请求法院依法分割财产。
本着调解息诉、简案快办的原则,而且原被告双方年纪较大行动不便,郭连法庭组织调解员入户调解,充分了解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的感情生活及产生的矛盾纠纷等问题。
经过三次入户调解,反复释法说理,向双方当事人和亲属进行沟通,最终,在调解员见证下,原、被告签署调解协议,双方好聚好散,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基本原则。本案中,涉及老年人“二婚”后离婚情况,郭连法庭通过努力调解,主动溯源调解,查明案件症结,将矛盾化解在乡村。
来源:法制与新闻法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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